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提升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能力,根据县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大讨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长海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讨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推动检察干警践行服务宗旨,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服务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效,为推进长海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重点讨论内容
1.如何树牢共产党员价值观,在永葆忠诚中看行动见担当。
2.如何增强“主人翁”意识,把“小我”融入长海振兴发展的“大我”中来,不做“旁观者”、要做“局中人”。
3.如何树立服务精神,提高办事效率,把方便让给群众和企业、把“麻烦”留给自己,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4.如何强化检察工作创新意识,深化对“时间有成本,预期有价值”的认识和理解,坚决破除制约辽宁振兴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5.如何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履行检察职责,让人喜欢辽宁、愿意来辽宁。
6.如何树立“发展生态是根本”的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打造宜居生态环境。
7.如何看待信心和斗争精神是一体的,斗争就在我们身边,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努力成为具有斗争精神的干部,成为跟上新时代、具有时代感的干部。
8.如何树立“求实效、干实事”意识,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最大程度缩短“说了”和“做了”、“下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的距离,推动形成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果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
三、时间安排
“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讨论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到长海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高度想问题、做决策、抓落实。把“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讨论作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各部门整体工作安排,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具体举措,统筹组织实施,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专题讨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讨论。要把专题讨论作为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读书会、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认真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广泛交流研讨,有针对性地研究具体措施。
(三)力求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检察新媒体作用,有节奏、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把活动的成效成果展示出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激发干警的创新创造活力。要把握节奏、注重长效,把活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久久为功,形成学习成果、讨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