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等方式对全体干警进行培训,引导干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在认真学深悟透《条例》的同时,长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条例》精神为指导,积极履行检察职责,补强短板弱项,确保各项工作行稳致远,为长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