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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 转变工作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按照市检察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部署安排,现制定我院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和全市检察长会议、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县委第十五届六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基本的营商环境理念,以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和“司法责任制落实年”活动为抓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不断推进投资和市场环境改善,为加快我县国际生态岛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使检察机关主动服务振兴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推进法治社会、信用社会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进一步得到有效解决;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作风进一步改善,服务发展措施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执法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心谋划部署检察工作,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突出检察工作对改善营商环境的助力作用,全面积极履行职责,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能力,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市场环境持续向好。

        (二)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全面开展执法司法问题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及时发现、依法整治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定期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通报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阶段活动任务的推进落实;适时开展面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并实时反馈整改,实行跟踪问效。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督促落实力度,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理念思路创新,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履行好新时代的法治使命

        切实增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市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推进经济发展的能力;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群众诉求,把司法为民贯穿规范市场活动始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检察官普法意识和释法说理能力,充分发挥执法司法教育引导作用。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家成长创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依法稳妥处理去产能防风险法律问题,高度重视防范金融风险;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司法政策;积极配合跨部门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建设,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加强对涉企案件中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力度;深化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推动健康长海美丽长海建设。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创业创新和护商安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入开展“司法责任制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积极配合监察委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对接;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继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深入落实检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制度;加强智慧检务工程建设;集中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四)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激发社会创业热情和亲商兴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加强国际生态岛建设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法律监督,加强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引导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意识和契约精神。

        (五)深入推进执法司法作风改善,为加快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汇聚强大的法治力量

        持续改进执法司法作风,积极参与创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营商环境先进窗口单位”,开展纪律作风、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快构建实施新型检察权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全面修订案件质量标准,完善纠错补瑕、责任追究和倒查问责有关制度,健全评查机制,严格责任查究。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涉企案件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对近年来我院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应受理未受理、超出办理期限、企业家投诉和网上曝光等案件,是否存在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以服务为名到企业“吃拿卡要”,介入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列出案件和问题清单台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于3月25日前报市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院整改重点,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开展涉企案件评查和纪律作风巡察督察活动。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责任制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组织对我院2017年度以来已办结的涉企案件全面开展自查、评查,切实纠正解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的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推行办理事项标准化、办事方式信息化、窗口服务专业化,积极参与全省检察机关、市委政法委“服务营商环境先进窗口单位”评比。

        (三)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调研、献良策活动。深刻认识新时代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意义,将大调研活动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认真落实《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人民检察院推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施意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特征、新任务,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紧贴检察工作实际,结合市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我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献良策”活动,更加深入地就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长海经济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各类型企业、接待窗口、一线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有现实性、建设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建议,破解监督难题,补齐工作短板,使新时代检察工作在新起点取得新突破、新作为,以大调研推进大落实、促进大发展。

        (四)探索打击和防范金融犯罪的专业化金融检察工作机制。通过探索建立专业机构或专人办案模式,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金融检察队伍培养,开展金融检察理论实务研究。高度重视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着力建设与金融监管部门联络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助平台,加强工作协作;注意延伸金融检察职能,立足办案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做好涉众型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互联网金融犯罪的风险预警,扩大金融犯罪风险防范辐射面。

        (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品案例、典型事例评选活动。组织对2016年以来我院办结的涉企案件、办理的服务企业发展事例进行评选,评选出体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反映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细化实化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的有效举措和突出实效的精品案例、典型事例,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总结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我院成立“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夏 冰

        副组长:邹丕军 徐月华 王天贵 薛微微

        成 员:杨政辉 刘先成 于玲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科,负责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为各内设机构负责人。

          七、步骤安排

        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日前)。要结合我院和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对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排查问题阶段(3月5日—3月31日)。要紧紧按照专项活动主要任务、措施内容和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采取自查、召开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不同经济主体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排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全面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要在排查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梳理解决办法,全面开展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抓好活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业务部门对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我院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是省、市、县委全年重要任务之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要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认真开展好专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继续把开展专项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院主要领导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督导落实的工作职责,确保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

        (三)科学推进实施。要科学合理处理好专项活动和推进各项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专项活动宣传工作,努力打造专项活动的浓厚氛围和舆论声势。对内要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对外要扩大影响,争取各界支持。要充分运用各种检察传媒和官方网站、机关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大力宣传工作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业务部门要明确信息工作责任人,及时向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要注意总结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有效举措、成果经验和典型事例、案例。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从2018年3月1日起,院各业务部门每周四前向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份工作信息,重点报送专项活动的有效举措、成果经验和典型事例、案例,每周五前由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选出精品信息上报市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我院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典型事例和工作成果,于当月25日前上报市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5日、3月25日、10月25日前,分别报送专项活动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全面整治阶段工作总结;11月15日前形成专项活动全面总结材料报市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森

        联系电话:89772339

        邮箱:yangsen@changhai.ln.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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