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受理群众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拨打检察机关的专用举报电话:12309或0418—2450200等多种方式举报,可署名,也可匿名。举报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如实举报,对举报内容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报材料应当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及基本情况、举报的具体内容,内容尽量详细具体,可附带相关证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内容不清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在接到举报材料七日内与举报人联系,建议补充有关材料。检察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将严厉查处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行为,举报人举报后,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向检察机关请求保护。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12309举报电话受理事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的举报。 国家机关渎职犯罪的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的举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的举报。 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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