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的“八号检察建议”,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有效消除危爆非法物品安全隐患,老边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联合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安全风险。


此次专项行动对欢心甸农贸市场周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围绕烟花爆竹零售专卖的安全设置条件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要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一致、有效,是否存在销售“三无”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票证是否齐全,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包装标志标识是否规范开展检查,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并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责任,保障安“燃”无恙。 日月其迈,岁律更新,群众过节,我们过关。此次专项行动中,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区应急管理局一道排查风险隐患,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老边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也是老边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的协作机制》的持续落地实施,有力凝聚了依法履职的共识。 下一步工作中,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多方合力,将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践行到位,在全力推动平安老边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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