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七家基层检察院和两家市级检察院上榜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本期展示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

△老边区检察院“全家福”
营口市老边区在辽宁“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营口“四基地一中心”建设中主动作为,以“五区三化”集聚产业、凝聚人心,经济社会迅速发展。
在这片生机勃勃的热土上,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重点,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2009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立集体一等功。2004年至2008年、2014年至2019年连续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此外,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并多次被授予“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营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我们只争朝夕”
更新理念提升办案质效
老边区检察院把树立和践行理念作为重要任务,与时俱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降低“案-件比”,让人民群众更满意。制定了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工作室、加强对捕后诉前侦查活动的跟踪、指导,发挥好提前介入、严格退延、杜绝空转等作用,今年1月至5月,“案-件比”从2019年的1.785降至1.66,为全市最低。
同时,老边区检察院加大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力度,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联合多方力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今年5月,适用率达到100%。
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直是老边区检察院的工作短板,按照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要求,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了民行检察监督方式由被动到主动、监督质效由弱到强、监督效果由虚到实的3个重要转变。
“我们责无旁贷”
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大局
老边区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出实绩。
多年来,老边区检察院相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大调研”、精准帮扶企业等活动。制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多项措施。围绕全区“五区三化”建设,定措施、定方向,培育专业人才,全力保障实施。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不动摇,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检察官以案释法,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尤其是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双向保护”,不断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邀请中小学生参观模拟法庭、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法治宣讲,聘请具有执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开展心理干预,设立观护基地,以检察的名义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们勇于亮剑”
做强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基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一新的职能要求,老边区检察院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一致、积极作为与审慎推进相一致、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相一致,工作成效显着。
2018年,老边区检察院办理的燃煤小锅炉致生态环境损害案被评为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秦白河污染治理案,推动区相关部门对全区31条河流进行动态监管,履行河道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统一监管责任,被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办理的人防易地费追缴案件,监督追缴易地费860余万元,并促进老边区全面清理、筛查全区的人防费缴纳情况,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2019年,在全国人大调研组专题调研辽宁省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老边区检察院作为全省两个基层检察院代表之一作了典型发言,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调研组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我们持之以恒”
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
老边区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说话做事处处以大局为重,自觉做到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打造全院工作“一盘棋”。
讲政治!在政治考验面前,旗帜鲜明,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挺直腰杆、秉公执法,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敢创新!让每一名干警把自己当成部门负责人,拿思路,勤思考,创造性地谋划和推动工作。
作表率!党组班子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组议事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对“三重一大”问题全部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深入持久地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防身治病的武器,不断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老边区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成绩的取得只属于昨天,当下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撸起袖子加油干,以行动见证“碧血丹心铸检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