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本溪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之一。她在首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优秀办案人”称号,入选全国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才库。先后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本溪市人民满意的最美政法干警、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利剑出鞘 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名能担事、业务精,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检察官,李妍被任命为本溪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负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如何既能及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高效证实公益损害事实,强有力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保护公共利益,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格局,李妍没有等、靠,五年来,她向先进地区检察机关学习,查阅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信息万余条,敏锐思考,大胆探索,小心求证,主动破解诸多难题。
为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她每年亲手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将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规定对应形成表格,带领基层检察院开展有针对性地发现案件线索和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不断努力,终于摸索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办案新模式,蹚出了一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阳光大道”。

舍易求难 确保受损公益及时复原
在一起案件中,某碎石加工厂负责生产的厂长丁某某擅自将生产用的矿渣堆放在林地内,造成近70亩公益林地被破坏,因非法占用农用地构成刑事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初对该案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但如此一来被告人只能是丁某某,而面对上万立方米的矿渣山,以他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解决。李妍果断决定,该案不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方式办理,而是在刑事案件处理结束后,转换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多年办案中,李妍始终深想一层,多做一点,更进一步。该案所产生的矿渣量极大,既要使法得以彰显、理得以伸张,又要设身处地公正、灵活、人性化执法,盘活企业。为此,李妍多次爬上并不稳固的矿渣山进行实地勘察,又咨询了林业和环保专家,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能力后,最终确定以三年半为期,逐步消耗已堆砌的矿渣并栽种树木修复生态的方案。相关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全部支持,该案的办理不但得到当事人的认同和积极配合,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凝聚合力 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
为推动本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发展,李妍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在全省率先建立与纪委监委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制定《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公益诉讼活动实施细则(试行)》,成立全省首家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才库。出台《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施细则(试行)》《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高水平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本溪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工作暂行规定》。
在李妍的积极努力下,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4家行政机关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河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5年来,李妍共指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千余件,指导、参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0件,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全地区共督促补种公益林5.12万棵,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等300余亩,主张生态修复费用80余万元,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800余吨;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财产权益5亿余元。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李妍始终牢记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检察使命担当,聚焦公益核心领域,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筑起新的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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