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兵,沈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之一,是全国优秀公诉人才库、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人才库成员,先后荣获“辽宁省优秀公诉人”及辽宁省委、省政府嘉奖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转战多岗位 干一行、精一行
“是金子到哪里都会闪光!”同事们总是这样评价郭兵。她理论功底扎实,工作实践丰富,多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她都刻苦钻研、恪尽职守,练就过硬业务本领。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她办理的60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无一错案,其中包括“405”涉黑专案、沈阳市工商局原局长段某某受贿案、沈阳大东区委原书记聂某某受贿案等一批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工作期间,她担任沈阳市检察学会和检察官协会专职副秘书长,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市检察学会获评国家级先进学会作出突出贡献。参与完成的课题、撰写的学术文章等多次获得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辽宁法治论坛、辽宁政法理论年会等授予的奖项;从事行政检察工作三年多的时间里,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00余件,积累了一定的行政审判监督经验。

面对新领域 迎难而上、开拓引领
自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郭兵对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宗旨意义、目标价值以及实践应用都进行了深度研究。2017年,在研读60多万字学习资料、整理2万余字的摘要笔记、全面梳理各试点地区工作经验基础上,她完成的《2015年7月以来公益诉讼全国部分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分析以及此项任务在我省我市推开后面临形势的报告》,被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专刊》和《辽宁检察实务研究》刊发,并被2017年政法理论年会评为三等奖。此外,她还组织研究多项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拟制案件线索管理和公益诉讼案件报批备案规定,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与多个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参与建立一系列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机制,3次讲授公益诉讼检察实务,参与沈阳市两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的起草。

开启新实践 躬身入局、善作善成
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初期,郭兵牵头负责全市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研判小组工作,研判案件线索50余次300余件,参与检察官会议研判诉前程序案件400多件,办理请示审批案件500余件。重点指导的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于洪区造化排支水渠被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康平县被砍伐林地未及时补种公益诉讼案,入选2018年度、2019年度辽宁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郭兵有着扎实的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业务功底和工作经验,有着对公益诉讼检察的深入研究和思考积累,无论是市检察院还是基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办案人,都愿意跟她探讨案件。她从公益属性、程序规范,到监督对象、诉讼请求,甚至细微到审查报告、检察建议的格式、文字,都一一给予指导,从无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