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庄河”、“法治庄河”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
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181件209人,批准逮捕142件15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0件423人,提起公诉393件475人,案件主要集中在“黄赌毒”、“盗抢骗”、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领域。其中,批准逮捕“黄赌毒”、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69人,提起公诉96人;批准逮捕“盗抢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66人,提起公诉57人。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1件1人,决定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7人,提起公诉1件2人。
2、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对辖区内575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监督检察,防止发生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和应收监未收监等情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批准逮捕9件9人,起诉8件9人,依法做好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司法权益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与巡察办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了维护学校食品安全的检察建议,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决定不捕12人、不起诉31人,努力修复因犯罪而受到破坏的社会关系。持续深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办理案件152件。围绕推动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计划落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攻坚年”活动,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研判调度工作办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18件次,受理申诉案件12件,对2018年中央第六巡视组交办的5件信访案件进行回访,全部化解。制定并落实《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方案》。
(二)全面开展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公正
1、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司法原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25人、不起诉16人。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办理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案件1件1人。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8人,市院支持抗诉2件5人。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加强和完善侦查监督、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17人,办案机关均予以变更强制措施。驻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意见。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授课教育8次,每周会见在押人员2人次以上,记录在押人员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办案单位发出羁押期限预警提示51次,确保超期羁押零发生。
3、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及民事执行监督7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件,案件主要为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及虚假诉讼等类型。办理市院交办案件5件,已审结4件。在我市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立案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与自然资源部门合作,联合整治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行为,被占农田恢复平整。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召开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就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达成有关共识,并探索了新思路,研究了新措施。
(三)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1、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党组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层层分解任务,主动认领责任,定期对检察机关意识形态态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于年初制定《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市委以及上级院相关精神及政策,共进行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专题学习研讨5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建设更加有力,落实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丰富党员学习形式,引导党员干警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通过定期的党风廉政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于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准确把握问题方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例和规章,狠抓“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规定。
3、建立学习型检察队伍。组织全院干警分批次、分层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知识测试,落实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丰富党员学习形式,引导支部党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和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学院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围绕培养锻炼实习生、开展优秀课共享等方面签署框架协议,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存在的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检察队伍结构不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检察官与书记员配比达不到上级院有关要求,员额检察官普遍年龄偏大,具有司法资质人才招录难,技术等专门化人才匮乏。三是检察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2019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 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全力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要工作方向为:
(一)夯实政治根基,坚守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庄河检察工作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努力构建意识形态领域新格局,明确检察长“一把手”第一责任落实到位,要把“树导向、管方向”作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确保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忠诚干警担当”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履行检察职责,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量。坚持“稳”字当头,为迎接70周年国庆庆典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质量,特别是要提高诉讼文书释法说理的质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市院关于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主动介入意识,准确把握案件运行动态。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部门薄弱环节和不规范问题提出精准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和质量,形成发现-建议-整改-反馈的闭合工作回路,切实发挥检察建议的应有作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借鉴其他地区院先进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统筹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
(三)坚持依法治检,促进检察监督作用更好发挥。扎实开展 “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意见,同时,结合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两个领域的专项立案监督,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来源,并以此为契机,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力度。坚决贯彻落实“疑罪从无”理念,规范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建立健全引导、说理和跟踪机制,切实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全面统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总结既往经验,继续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食品安全等重点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效果。在原有办案领域的基础上,探索拓展新的案件范围。加大对公益诉讼职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四)永葆政治本色,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继续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践行“两个维护”方面更加坚决有力。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持续推动党建与队建、党务与检务融合发展,夯实“一线筑垒”工程,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按照市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常性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各级巡察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取得长效,特别是通过整改建立的各项工作制度,将严格落实,久久为功,持续深化整改实效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注:以上通报中涉及数字统计周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