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4日在瓦房店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立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聚焦“六稳”“六保”任务,紧紧围绕我市“13457”振兴发展思路和全面实施“261”工程部署,深化“三转一强”抓落实,全方位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全力助推瓦房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办理涉疫情案件8件(数据截至2020年12月25日,下同),从快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结合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开展疫情防控,发现矫正对象林某系刚从疫区返回人员后,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林某的隔离和社区矫正工作,引导林某自觉服从社区防疫安排, 助力疫情防控。出台《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选派干警深入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以法与情写就抗疫故事检察篇章。
推动扫黑除恶再加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六清”目标,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促进案件办理保质提速,共对50名涉恶犯罪人员提起公诉,同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督促相关单位出台相应行业治理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办理的徐某某等5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为涉恶案件精准适用认罪认罚典型案例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推广,辽宁卫视对该案作专题报道。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提前介入、集中精力审查起诉陈某某、温某某等8件43人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脱贫攻坚助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对5个因案致贫的家庭进行司法救助。同时,联合相关单位向救助申请家庭中的贫困学生,落实了生活补助、助学金等帮扶政策,变一次性救助为“造血”式帮扶。为美丽瓦房店添彩,办理环境污染与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公益诉讼案件43件,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局,服务“六稳”“六保”。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切实护航民企发展,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举措,在办理涉民企案件时,切实做到慎捕、慎诉,督促侦查机关对3件涉民企“挂案”作出撤案处理,助力民营企业“轻装”前行。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积极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二、忠实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3人,起诉764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38人,不起诉70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9人,起诉9人。突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重点环节的监督,督促立案10件、撤案4件,追捕追诉4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6件。全面推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巡回检察,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努力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办结相关案件11件。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针对送达程序和终结执行程序不当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8件,均获采纳。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提请抗诉的两起虚假诉讼案均获改判。务实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办结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针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超期送达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件,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升行政检察监督效果。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5件,民事诉前公告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通过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大量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了我省首例自助售卖机公益诉讼案,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该案与我院办理的农村垃圾治理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三、主动作为,在社会治理中体现检察担当
以百姓心为心对待群众信访。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收到有联系方式的群众来信来访318件次,均在7日内给予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在3个月内给予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坚持法理情理交融、结果过程并重,努力化解矛盾。办结国家信访局交办积案4件。通过充分释法说理,成功化解省院交办的纪某某信访案,当事人息诉罢访后,积极引导双方从根源达成和解,前置化预防后续矛盾出现,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检察关怀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坚持关爱又严管的理念,对各类进入检察程序的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处遇,注重感化挽救,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8人;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批捕、起诉8人;对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探索开展“监内帮扶”和“跟进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再次违法犯罪。以“一站式”办案场所应用等工作方式,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围绕防范性侵害、反校园欺凌等主题,联合教育局通过微信平台推送校园安全知识相关文章20余篇,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为青春守望、为成长护航。
四、增强素质,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坚决贯彻各项改革部署,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新动能。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遴选2人,退出4人。稳步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完善案件评查、业务态势分析研判等监督制度,对181件案件开展评查,确保监督不缺位。以创新推动司法质效提升,全面适用“案-件比”等质效评价标准,推动新时代检察产品求极致,2020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59,认罪认罚适用率88.77%,在大连地区基层院中名列前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质效。
凝心聚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加强专业化建设,组织全员参加各类素能、业务培训26期。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强化日常学习。积极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试运行,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促进检察官素质提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检察队伍的“法治情怀”。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干警职业道德素质,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持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有力约束检察官办案活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从严从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筹推进检察机关的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服务人民能力不断提高。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八届人大九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扎实举措。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寄送工作简报等形式,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案件公开听证等办案活动,不断拓宽代表、委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控告申诉、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新窗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861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668份。更加注重公共关系建设,在“两微一端”等媒体上推送各类宣传稿件620余件次,在传统媒体上发表检察宣传稿件20篇,以新闻报道传播检察正能量。
各位代表,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热忱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与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二是检察工作发展“短板”尚未补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依然薄弱;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显不足。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发展即将开启新征程,检察工作必将担当新使命。我们将坚持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13457”发展思路和全面实施“261”工程部署,以开放创新、落实为王为主线,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服务保障瓦房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一是要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人民群众从心底更加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两个维护”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十一个坚持”落到实处。结合全面实施“261”工程部署,进一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着眼点,把服务保障瓦房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实做细,服务建设两大开放合作平台,服务打好六大战役,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融入、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要以更新司法理念,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瓦房店建设。要通过更实的检察工作努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围绕法治瓦房店、平安瓦房店要求,进一步强化平安建设,强化信访维稳,强化网络、金融、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风险防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促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要以更新的举措,抓实检察办案工作。要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把握发展规律,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于变局中开新局,要用好“案-件比”、检察官业绩考评等改革创新举措,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特别是要继续深化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等民生检察工作,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是要以更高的要求,抓实队伍建设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自身高质量发展落在队伍建设上,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过程中,自觉对标对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检察干警强化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发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以更深的情怀、更大的担当、更实的作风,只争朝夕,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缔造美好家园,实现全面现代化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扫黑除恶“六清”目标: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于2020年4月8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具体指的是: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2.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我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我院第三检察部按照上级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联合市司法局,对我市30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巡回检察,确保全市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进行,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3.司法救助: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救助对象为政法各部门承办的案件中权益确实受到损害且依法应予以保护,因客观原因无法(或暂时无法)获得赔(或补)偿、由此遭受严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限于自然人)或受其扶养的近亲属。
4.“监内帮扶”和“跟进帮扶”:即对服刑中的未成年犯由检察官通过结对帮扶的形式,通过通信、探视、心理疏导等方式开展“监内帮扶”,协助监管场所对未成年犯开展教育矫治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对其刑满释放后做“跟进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其再次违法犯罪。
5.“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是最高检提出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其目的是引导案件承办人员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防止产生不必要产生的办案环节。“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让当事人最大限度感受公正效率。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主要功能包括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全方位、一站式的线上线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其中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指的是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民营企业专门窗口,线上开通“涉非公经济司法保护专区”,对涉民营企业申诉案件优先办理、重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