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17)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6日在瓦房店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立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三转一强”抓落实,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瓦房店振兴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振兴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13457”工作思路和“三个翻身仗”的工作目标,积极为瓦房店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制定具体工作举措13项,不断加大检察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41人(数字截至12月15日,下同)。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与市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组织辖区内民营企业代表到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开展法治交流活动,深化法律资源共享。举办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帮助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1件31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围绕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定点帮扶措施。我院选派的3名“第一书记”在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帮困等工作中积极作为,受到群众好评。找准检察职能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结合点,办理环境污染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3份。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守护瓦房店绿水青山。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办案参与综合治理,针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治安隐患、管理漏洞,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注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了大连地区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开展“法治进校园”、“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多措并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微信公众号中开设“检务在线”栏目,拓展普法新渠道。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提升基层法治意识。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瓦房店建设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53人,提起公诉782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办理毒品类犯罪案件76件83人,办理的孙某贩卖毒品案在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获评优秀案例。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12件12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与监察委协同配合,依法批准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4件5人,提起公诉3件3人。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罪行轻微,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16件19人,不起诉35件42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办案中注重释法说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围绕市委“打赢信访维稳翻身仗”的工作目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员额检察官接访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妥善接待群众来访341人次、办理来信144件,将矛盾纠纷牢牢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建国70周年大庆期间的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扫黑除恶“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深化精准打击,提升办案质效。审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13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件9人。出庭支持公诉的辽宁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孙某某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获评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检察机关公诉精品案例。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在“破网打伞”上体现检察担当。
三、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维护法治权威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加强立案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9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件。强化侦查监督,提前介入案件20件,追捕3件4人,其中1人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追诉犯罪嫌疑人5人,追加犯罪事实12起。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2人。就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9份。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会同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16次,消除事故隐患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6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获采纳45人。派员参加暂予监外执行听证11次,推动完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听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特赦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4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对2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均获上级院支持。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和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认真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突出监督重点、关注监督热点、打造监督亮点”的工作思路,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立案5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0份,均获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办理的校园食品安全案入选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受到省院好评。在办案中及时总结经验,撰写的经验材料被省院采用12篇。
四、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做好司法改革精装修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上级院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为检察权公正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行6个业务部门加2个综合部门的组织架构,实现内部管理扁平化,办案力量进一步优化。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和办案团队,办案效率大幅提高。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145件。深入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对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249件,进一步提升办案工作质量和效果。
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化改革。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院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等相关工作,实现捕诉合一,提升办案效率。自9月下旬实行捕诉一体机制以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周期分别缩短3.9%和9.8%,其中黄赌毒类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由37.3天下降至29.3天,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深化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拓展案件适用范围,加强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实践探索,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43件284人, 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3%。自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适用比例稳步增长,其中四季度适用率达85%,在大连地区位于前列,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了刑事诉讼效率。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高标准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抓好各级巡视反馈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坚持开展主题教育同检察中心工作相结合,同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实现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制定主题教育“11+1”专项整治方案,共检视问题35个,解决33个,教育成果显着。通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活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定信念,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全面提升职业能力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使命对业务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开展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讨论等实战化培训,提升检察人员的实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注重从检察工作实践中发现培养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加强检察人才储备。充分发挥检答网、中检网等新型网络学习平台作用,提升教育培训覆盖面、便捷度、实效性。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定期对本院干警纪律作风进行检查,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从严管理常态化。注重抓好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洁从检教育,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防微杜渐。弘扬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精神,有效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着力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完善机制,畅通渠道,广泛凝聚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研究落实。就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向市人大作专题汇报,认真执行相关审议意见。主动向市人大报备检察建议书。以向人大代表、政协常委赠阅《检察日报》、定期寄发工作信息和简报、邀请来院视察等形式,积极服务代表委员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办案信息公开,对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97条、法律文书513份,接待律师阅卷171人次,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持续拓宽检务公开广度,邀请机关单位代表、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公信力。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840余条,吸引阅读6万余次。在《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等媒体发布报道20余篇,被高检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仍有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仍需提高,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还不够精准;二是在司法办案上,双赢多赢共赢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开展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官核心能力建设和检察队伍梯队建设仍需进一步努力,检察业务专家、专门型人才还比较缺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瓦房店发展即将开启新征程,检察机关必将担当新使命。市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瓦房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站位上有新提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和落实在检察具体工作中,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长远的眼光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二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主动对接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市委“13457”发展思路和“261”重点工程建设中谋划和定位,找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方面持续发力、狠抓落实,努力为瓦房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是围绕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围绕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适应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以更坚定的决心推进各项改革,持续完善内设机构改革配套制度、检察官办案组工作模式,明确职责分工,理顺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巩固认罪认罚从宽、捕诉一体化等改革制度成果,确保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在过硬队伍建设上展示新形象。落实市委“干部为本”的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健全从严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的制度体系,院领导班子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带头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强化业务素质建设,补足业务短板,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强化人员保障,践行“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失败找理由”理念,打造一支“有灵魂、有本领、有担当、有温度”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要求,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检察使命,解放思想、开放创新,落实为王,坚持把一切工作的重锤敲在振兴发展的点子上,全力开创瓦房店振兴发展新局面!
名词解释
1.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前检察建议: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
3.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我院与公安局、中心医院合作,建设询问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专门场所,尽量一次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取证工作,并落实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经济救助和就医绿色通道等配套保护措施,避免重复取证造成二次伤害。
4.羁押必要性审查: 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决定或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5.虚假诉讼: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6.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是在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框架性、支柱性制度已经建立的基础上,对司法体制“四梁八柱”的“精装修”,注重协同性、协调性,以推进各项制度、政策、措施之间的衔接配套和及时跟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7.检察官办案组:是以检察官为核心,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专业化新型办案组织,是检察司法办案和业务管理的基本单元。检察官办案组一般固定设置,也可以根据司法办案需要临时组建,由若干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并由检察长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统一指挥。
8.认罪认罚从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9.检答网:检答网是在检察机关内网运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四级院共同使用,提供检察业务咨询答疑、学习交流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
10.中检网:指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协助,于2010年启动建设的大型专业网络教育培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