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工作报告
        2015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22  作者:  新闻来源:政研室  【字号: | |
          

             市八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17)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6日在瓦房店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国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决议,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瓦房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00513人(数字截至1220日,下同),其中批捕3654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491349人,其中提起公诉9061196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春雷行动”、“夏秋攻势”严打活动。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提前介入批捕一起涉案人员达20余人、涉案毒品6.5公斤的特大跨省毒品犯罪案件;从重从快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办理侵财类案件220330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5565人,毒品类犯罪235272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3555;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16人。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继续推行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受理信访件418件,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来访1630人。依托基层派驻检察室,与当地法庭、司法、信访等部门相互沟通形成合力,息访8人次,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我院派专人驻守李官镇华铜矿动迁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动迁安置工作,倾听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解除当地党委、政府的后顾之忧。强化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在审查起诉时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将权利保护关口前移,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全年共对1725人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32人,所办案件全部为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24人,其中涉嫌犯罪的厅级国家工作人员1人,县处级1人,追回境外潜逃的犯罪嫌疑人1 人。我院侦办了中纪委移送、最高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原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薛某某(正厅级)涉嫌受贿案。该案涉案金额3900余万元,涉案单位和个人近百个,地跨山东、四川、北京、上海等省市,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突破了我院1978年恢复建院以来查处涉案官员级别最高、金额最大、区域最广、人数最多、案情最复杂的贪污腐败案件。以骗取社会保险个案为出发点,查办了我市某国企17人骗取社会保险串案。高度重视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领域渎职侵权案件,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38人。依法查处了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科技局副巡视员孙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通过办案,追缴赃款1800余万元,扣押赃物折合人民币400余万元。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完善案件的回访和备案制度,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加强个案剖析,撰写案例分析7份,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7份。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依托基层派驻检察室深入乡镇、村屯、社区开展预防犯罪宣传、警示教育4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为77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0余件次,推动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开展“走进乡镇,征求意见”活动,深入基层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余份,征求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对预防职务犯罪和规范执法的意见建议300余条,认真倾听群众需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增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和成效。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罪行等情形,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3 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追捕3人,提前介入案件6070人。构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新机制,针对不同案件,释法析理,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力度和成效,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全面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对法院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66人;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纠正2起不当判决;对法院超期办案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切实加大追诉漏犯漏罪工作力度,共追诉漏犯6人,追加犯罪事实16节;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 6份。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看守所安保检查监督,确保监管安全,发现安全隐患3处,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3份;核查在押人员收押、判决等法律文书,对发现的2起判决刑期计算错误问题,及时向法院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共发现3人脱漏管,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3份;会同公安局、司法局对符合中央特赦政策规定的34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审核,并对报批工作全程跟踪检查,确保特赦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推动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健康发展。落实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完成上级院交办案件13件,中止审查1件。审查由控告申诉科移送案件5件。按照市人大要求,抽取市法院2013年、2014年两年的各类审判卷宗350卷和各类执行卷宗500卷进行重点评查,对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

          四、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整治”、“纠正弄虚作假,规范考评行为专项检查”、“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三个专项活动。围绕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八个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司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通过问题查摆,发现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等四个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司法不规范的问题17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院采取措施,建立了台账,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完善了监督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认真开展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32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首次讯问现场进行监督;成立了检务督察办公室,对赃款赃物扣押、接待群众来访、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案件管理部门建立案件办理预警机制,严格把握办案期限。指定专人每天对案件流程进行监控,消除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的空白和“盲区”;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确保干警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增强抵制“四风”的自觉性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实行检察建议人大备案制度,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落实。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通过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约谈、邀请视察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代表意见并及时答复。为全市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及时发放工作情况、信息简报,让人大代表更加了解检务工作。三是邀请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征求检务公开、规范司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四是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需求,开通“瓦房店检察”官方微博、微信,组建了人大主席团、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五个微信群,发布涉法涉检微博、微信400余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工作创新年”工作要求,作为大连地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院,我们坚持稳妥推进改革。从2013年着手准备试点改革,并于2014年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等主要检察业务部门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取得良好成效。今年,制定了《关于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使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适应。主任检察官权限提升,权力逐渐放开,目前运行效果良好。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一是按上级院的统一要求,我们办理的检务工作全部使用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实行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考评,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贯穿于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二是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全部统一上网、提供公开查询,维护司法公信。三是全面推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对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公开听证,听取当事人、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的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

          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

          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活动,提升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全面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要问题、干部任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坚持严以用权,完善会议制度,开好党组会、检委会和检察长办公会,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建立经费严格按标准审批制度、节假日封车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年来,班子成员能够在工作、学习、办案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起到表率作用,从而使党组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依法高效履行检察职能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系列活动。与西岗区院、长兴岛院共同下发《关于共同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了职业能力培养教育互相协助的长效机制。制定《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干警参与“东北四城市公诉论辩赛”、大连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反贪侦查、反渎侦查等检察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着力培养检察人员的实战技能,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对检察干警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开展了“汇聚青春能量,助力干警成长”系列活动,振奋干警精神面貌。开展青年讲堂、送法进校园、未成年人法制宣传等活动,增强干警社会责任感。坚持把教育培训与执法实践结合起来,通过设立检察官论坛、“师傅带徒弟”、检察业务培训、专业技能比武等活动,努力提升全院干警的职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加强检察理论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推动干警职业能力素养提升。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实行纪检组长约谈制,对任前、新招录人员进行廉政谈话;采取座谈交流、观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警廉洁从政意识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及时督促改正,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在全院进一步形成从严治检的风气,打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我市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还有一定差距,执法思想仍需进一步转变和创新;二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案件监督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检察院将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谋划推动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市人大八届五次全会部署,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探索,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二、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和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落实上级院部署,积极探索检察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正确方向,结合前期试点改革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难,积极为上级院制定改革方案及检察官权利清单提供有效参考意见。按照高检院、省院、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检察改革。落实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深化检察环节司法公开,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制度,增强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落实和强化执法办案责任。

          五、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从严治检,强化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以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治检。继续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重视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提高整体素质能力。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深刻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把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更加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把瓦房店建设成中等发达城市而努力奋斗!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检察长致辞
        本院概况
        官方微信、微博
          阳光检务 更多>>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检察听证网
        工作报告
          检务指南 更多>>
        · 工作流程
        · 检务须知
        党建课堂

        版权所有: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