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妥善有效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各类纠纷,进一步加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21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与瓦房店市民政局会签《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共同推进涉婚姻登记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提升婚姻登记领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妥善解决和有效预防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各类纠纷和问题,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加大宣传力度,促使执法、司法人员深刻认识解决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类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受理的相关婚姻登记案件线索,相互配合做好查处、惩戒工作,共同做到依法纠错、救济权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意见》强调,结合本地实际,立足职责定位,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处理“存量”,严防“增量”。通过开展普法警示活动,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协调处理重大案件,对于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报告。
该《意见》的出台,是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指导意见》的务实举措,是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法律监督途径的生动实践,对于构建协同治理工作合力、打通执法司法堵点难点将产生显着推动作用。下一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职尽责,在努力办好一件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不断展现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