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对辽宁反馈意见会议精神,按照市院和区委相关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昊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普兰店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主战场意识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联动配合,为普兰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检察机关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检察责任,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继续同侦查机关保持联络、配合,加强案件提前介入,做好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工作,在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上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普兰店区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为期3年的攻坚战、整体战、持久战。普兰店检察院要深入对照查找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行动再部署。
会议要求,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党组议会常态议程,形成院党组成员分管落实,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要按照上级院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要求,立足本职,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随意降档,严格固定案件办理标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坚持“专群结合“路线”,充分利用报台网微等宣传阵地,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信息共享,加强案件的排查摸索,做好典型案件收集、总结、上报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层组织换届联审工作,利用驻村“第一书记”开展扶贫工作,了解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结合普兰店检察院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和对外联动配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