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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通过 禁剧毒农药
        时间:2015-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对于禁止使用剧毒农药的范围在三审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该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食品安全法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在农药管理、保健食品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网购食品监管、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经营等多个关系“舌尖上的安全”的环节做出进一步的规定。此外,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强化了对于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等处罚措施,被称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

        剧毒农药禁用范围扩大

            三审稿在农药管理方面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并特别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对三审稿,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农药使用对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应当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逐步扩大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作物范围。

            因此,最终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在此基础上规定更严格,改为“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同时“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