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正缺点,更好地为司法公正贡献力量!
活动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
(一)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二)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询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实施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三)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
(四)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等。
(六)受利益驱使,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
(七)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八)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意见建议请发至邮箱:GFSFXW@163.com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