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南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一起涉疫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2月12日下午,南票区暖池塘镇组织西山村村民进行核酸采样工作时,西山村村民陈某某酒后滋事、借故生非,殴打对其进行劝阻、制止的村干部,踢踹医务人员,造成现场秩序严重混乱,致使西山村的核酸采集工作被迫一度中断,社会影响恶劣。 
该案发生后,南票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克服跨地区提审等困难,仅用1个工作日便对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充分发挥了法律的震慑和教育作用,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将坚决依法从快从严惩治各类涉疫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协助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织密疫情防控网,共同筑牢社会秩序保护网。 (撰稿:毕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