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着力从源头上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三个规定”填报情况
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三个规定”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和常态化工作,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落实。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带头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填报,规范填报,按时填报。今年1-9月,全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13件,占比65%,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学习教育。召开“三个规定”宣讲大会,传达学习“三个规定”要求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重要指示,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切实将贯彻落实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悟透做实。深刻认识“三个规定”对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大意义,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督促检察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月报告制度,把贯彻好、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知》,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警钟长鸣,抵制诱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增强廉洁从检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三个规定”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