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旅顺口区检察院与旅顺口区法院组织召开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首次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推动检法两机关落实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实施细则的步骤和关键环节,区法院副院长苏欣欣和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尹清元、检委会专委、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等8人共同参加。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部署要求,2020年4月22日,旅顺口区检察院与旅顺口区法院会签《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实施细则》。

首次联席会议上,检法两机关重温所会签的文件,检察官和法官分别就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及移送、公益诉讼志愿者工作新模式等落实细节性问题开展探讨和交流,共同确定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工作联络员名单和沟通渠道以及信息交流方式。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尹清元回顾2019年区检察院区法院办理旅顺口区首例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做法,指出区检察院2020年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的攻坚战这一重中之重,切实发挥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所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抓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填补行政公益起诉工作空白,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新领域。

副院长苏欣欣表示,区法院要以会签的实施细则为工作切入点,强化法检两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环境公益诉讼重点、难点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共同推动会签文件转化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执法效能的提升。区法院将继续与区检察院共同开展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发挥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保护生态的司法合力,努力办理更多的精品、典型案件,为百姓提供更加可靠的法治保障。

旅顺口区法检两机关立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公益保护理念,以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司法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会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标准、构建多元化修复模式等12项联动机制,实现司法联动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此次会签文件的签订和首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法检两机关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将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法、检两机关更好地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