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四检察部
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近年来,金州区人民检察院牢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整治力度,强化监督措施,重点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违规堆放垃圾等问题开展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和责任单位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积极履职,开展整治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今年1月,金州区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某街道的农用地上堆放了大量垃圾。该地块位于两个街道结合部,属于双方日常监管的疏忽地段,因此周边的村民、排渣车辆都将垃圾排放至此处,并成为了习惯。检察机关经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该地块已经形成了一个非正规的垃圾排放点,严重影响了乡村形象和生态环境,也破坏了耕地种植条件,损害了耕地资源。

整改前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金州区院第四检察部在经过充分调查核实后,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属地街道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清理耕地上的垃圾,恢复耕地种植条件,保护耕地资源。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组织车力和人力,历时2天,清运占地垃圾300余吨,恢复耕地30多亩,并安装护栏100米,用以封堵非法排放垃圾通道,彻底解决非法建筑垃圾排放的问题。
占地的垃圾被清运了,但是离耕地复耕的要求还差一步,如何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整改成果,保证耕地达到复耕条件?检察机关又对属地街道提出了新的建议:一是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改善土地耕种条件,鼓励村民积极进行复耕复垦。因为只有充分利用耕地资源,实现复耕复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耕地闲置、垃圾乱排的问题。
为尽快恢复耕种条件,不误农时,检察机关主动与属地街道多次勘查现场,共商解决方案。街道做出对乱占的耕地复耕、复绿的安排,组织村民进行大豆种植;在耕地周边铺设排水管涵,改建附近农户通行道路,移栽2米高松树260多棵,改善种植环境,便于农户种植农作物;同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街道环卫队和村级环保员增加巡查和保洁频次,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铺设排水管涵、平整土地、划线打点、移植松树、安装钢护栏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共筑耕地保护红线的一次主动实践,实现了耕地资源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结合,为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及乡村生态振兴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