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打击违法零容忍。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自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以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办理了一批食品药品领域典型案件,有效的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3月,我院第四检察部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对辖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居民社区小卖部、小作坊小餐饮、外卖店铺进行走访调查,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回应市民诉求,加强日用食品安全监管
日前,第四检察部干警对辖区农贸市场、居民社区小卖部等场所走访调查。通过了解食品经营情况,告诫商户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加强食品的经营管理,保证销售食品的来源合法、渠道正规。同时,针对可以立即改正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针对经营资质不全、部分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第四检察部经汇报市检察院后将统一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回应网友诉求,监督网络外卖食品安全
第四检察部对辖区网络餐饮平台查询时发现,部分网络餐饮商家存在违规经营问题,如未在网络页面显着位置公示经营资质、未公示餐饮食物主要配料成分等。 针对上述情况,金州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经过调查取证后,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网络餐饮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处,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
回应顾客诉求,维护国外进口食品安全
第四检察部在对辖区多家网红进口食品店随机走访调查中发现,多家零食店销售的进口食品外包装上缺少中文标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签,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之后才能进入我国境内市场销售。
针对上述情况,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向行政机关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对相关进口食品违法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开展进口预包装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行业治理。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守护食品安全就是最大的实事。今后,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督促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筑起有力的司法保障“防火墙”,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