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良好品格的塑造,离不开和谐的家庭环境、父母的言传身教;相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家庭不睦、监护不力等结下的“恶果”。如何让爱不缺位,一份《督促监护令》唤醒沉睡的监护人,让迷途少年感受家的温暖。

近日,金州检察院在办理两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有多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实施犯罪,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发现监护人长期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亲子沟通不顺畅、家庭教育方式不恰当等成为重要的诱因。
为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职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金州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宣告送达,同时赠送法治书籍,旨在督促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和睦的家庭环境,切实履行监护及抚养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转变教育观念,以身教代替说教,以正向引导代替负面否定等;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加强亲子互动,参加公益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避免结识不良社会人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线上、线下帮教工作,并向监护人释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督促监护令,对于监护人是一个“紧箍咒”,更是一把“钥匙”,打开“熊孩子”心扉的“钥匙”,金州检察院将用好、用足这把“钥匙”,让更多“熊孩子”走上光明正途。
检察官小课堂之“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人犯罪案件中,当监护人对子女的不良行为未及时有效或不当履行监督职责,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