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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检察院、检察事务服务中心2015年决算公开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已按照有关要求在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发区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渎职侵权检察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
          5、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 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二、开发区检察院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发区检察院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只包括本级一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开发区检察院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的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度收入总计2197.24万元,支出总计2197.24万元,上年结余分配9.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06万元。 
          二、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2197.24万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2197.24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2197.24万元,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1761.0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159.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70万元,用于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4、事业运行86.47万元,用于事业编人员的基本支出。
          5、其他检察支出293.74万元。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5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3.68万元,用于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死亡抚恤14.97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秦卫昌的死亡。
          (三)医疗卫生支出114.19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14.19万元,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123.4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23.40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45.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5.70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7.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比2014年少3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少7.19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一)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大连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主要是办案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资金、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本单位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奖励经费支出。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
          反映本单位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反映本单位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本单位事业编人员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本单位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典型案例 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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