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兴岛检察院在市院党组和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服务“六稳”“六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争创一个目标,突出二个重点,实现三个提升”的工作思路。“争创一个目标”即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突出二个重点”即突出案件质效提升和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三个提升”即服务大局能力有新提升、司法办案水平有新提升、干警整体素质有新提升。
(一)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坚持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主动适应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环境和新要求,把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加强与区工商联、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组织召开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和企业家代表座谈等活动,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对涉企案件建立绿色办案通道,尤其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做到依法从快受理、从速办理,加大对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办理法人、企业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案件,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办理大连中迈君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中,把打击犯罪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相结合,积极组织涉案单位与农民工代表沟通,促使王某某在起诉前全额支付了拖欠的80余万元工资款,鉴于王金超认罪认罚、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工资,我院对其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重要任务,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件20人,批捕17件1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6件103人,提起公诉88件116人。一是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始终保持对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批捕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17件17人。二是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近几年来,长兴岛地区出现了一些新型传销犯罪,一些不法分子以民间互助理财为名,引诱一些辨别能力较差的人员参加“大众创业分享平台”,发展下线,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针对此类案件,我院从快从重处理,尽力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共提起公诉9件20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空间。三是做好斑海豹案件的追加起诉工作,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斑海豹案件的主犯翟某等2人到案后,我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从快批捕,从快补充起诉,与其他被告人并案审理,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庭审。四是强化了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刑事案件,立案监督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对认为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2件,1件得到市检察院支持,追诉犯罪嫌疑人3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
(三)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突出了“四个坚持一个强化”。一是坚持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公益诉讼工作启动前,主动向区党工委汇报,争取支持。二是坚持与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三是坚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食品安全、水资源保护、环境污染、公益林保护、耕地保护等问题,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促使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坚持宣传教育经常化。通过两微一端等主流媒体加大对公益诉讼职能和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五是强化诉前监督。在发出检察建议后,我们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排疑解难,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整改,保障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开展。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份,相关部门均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回复完毕。
(四)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我院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和区扫黑办的安排部署,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今年对因海域使用引起的恶势力犯罪再次发力,提起公诉1件8人,其中,追诉2人,涉及非法占用海域面积4000余亩,涉案金额500余万元。一是健全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提出详细的侦查取证方向,列出证据清单,详述证明目的、取证理由,力争把案件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二是健全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及时商请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案件证据、案件性质进行会商,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并签发了公检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纪要。三是健全涉黑涉恶案件“一把手”办案工作机制,由检察长和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共审阅卷宗30余册,撰写了2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办理的涉恶案件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四是健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联动工作机制,发现保护伞线索2条,全部移送区纪工办处理。对存在监管漏洞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积极探索监督渠道,实现行政检察业务“零”突破。今年以来,我院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围绕案件线索,聚力重点突破,共向区人民法院发出5份行政检察建议,其中,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份,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份。一是聚焦案件线索下功夫,主动出击,调取区法院100余份案卷材料,发现法院在送达回证中引用的是2017年7月1日前民诉法的相关规定,适用法律错误,我院将此共性问题向上级院进行了汇报,并与其他兄弟院进行线索分享。二是积极与上级院民行部门沟通协调,先后5次到市院专门汇报案情,认真听取市院指导意见。三是进一步深入研究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结合兄弟院的办案经验,反复阅卷,增加了案件办理的精准性。
(六)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推进平安长兴岛建设。
建立健全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排查化解贯彻于办案的全过程,要求每名办案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都要对可能存在的信访稳定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尽可能在办案过程中进行化解调处。严格落实“三级检察长抓信访”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活动,及时化解各种涉检矛盾。在疫情期间,制定了《区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预案》《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预案》,坚持随时接访,随时排查,随时化解,随时稳控的方法,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的因素和隐患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2件,接待来访群众22人次,所处理的申诉及信访案件均未出现突发和极端事件。
(七)深化检察改革,推进业务工作高效运作。一是按照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规定,将刑事检察科、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科调整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综合科调整为办公室,政治部保持不变。2个业务部门和2个行政部门,突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确保了检察权的优化运行。二是围绕考评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为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成立领导小组,每周进行工作调度,同时把认罪认罚适用比率做为业务考核的主要依据,不断提高适用比率,目前,适用比率达到了90%,位于全市检察系统前列。三是以核心数据为抓手,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案-件比”进一步降低。我院针对案-件比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在检察环节严格控制退查次数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案-件比率。
(八)以党建带队建,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班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突出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先后建立了《中共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多个制度文件,在重大问题上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形成了一个宽容理解、坦诚务实、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领导集体。二是队伍建设,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初心使命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积极推进各类人员晋升工作,保证干警切身利益,完成了2名一级检察官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2名二级检察官晋升一级检察官工作和1名行政人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工作。三是教育培训,受疫情影响,我院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把重心由线下向线上转移,积极组织好各类线上培训工作,共组织人员参加各类线上培训30余次。四是全方位、多途径培养检察干警综合能力,鼓励青年干警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培养动手动笔能力,共撰写调研理论文章10余篇,信息11篇,发布原创微信40条。五是提前做好意识形态的分析研判,在岗位调整中,向每名干警提前征求岗位意向,对岗位调整的干警逐一进行谈话,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潜在风险,并定期向市院和区党工委报告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六是创新检察宣传文化方式方法,五四青年节,制作了青年干警对检察院初印象访谈视频,六一儿童节送法进校园,制作了反洗钱漫画长图、八一军转干部特辑。
(九)狠抓疫情防控,坚持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院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预案等工作措施,保证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步调一致、有序推进。二是加强了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权威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全院人员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敢于做事,勇于担当,弹性工作制期间,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一把手保持在岗在位,亲自抓、亲自管,保证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四是强化了卫生安全,购买了口罩、手套、酒精等防控物资,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杀菌,对接待场所适时消毒。五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全体党员分二批全部下到社区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十)强化了案件管理在业务管理体系中的枢纽作用。一是扎实开展案件流程管理,共受理案件91件116人,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自动轮案率达到70.27%。二是加强业务信息管理,共公开程序性信息94份,重要案件信息1份,法律文书79份。制作电子卷宗70件189卷,制作率100%。三是抓好检察数据分析研判,建立业务信息监管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末汇总各类不规范填录案卡问题,向各部门进行通报。四是将案件评查作为管理和监督办案工作的重要手段,评查案件180件。五是发挥检办职能,提高议事、议案效率,共召开检委会14次,集体学习6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检察工作开展与新时代的要求还有不完全适应的地方,服务大局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案件的把握能力和对犯罪的指控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还存在着重业务轻信息调研现象,对工作经验和工作亮点总结不够。三是仍然存在思想不稳定因素,主要是差额补贴问题和司改后干警晋级职数较之前受到限制。2018年9月,我院干警差额补贴被停发,与本地公安、法院干警工资待遇差距较大,导致部分干警心理落差较大,工作受到影响。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讲话精神,以办案为依托,把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落地落实,下沉检力,答疑解难,为企业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针对诉讼监督工作短板持续发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围绕“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狠抓案件质效,提升业务能力,推进检察工作。
三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思想政治基础。明确培养目标,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
四是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党建与业务融合起来,端正思想认识,提高思想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021年,我院将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院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