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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岛检察院2018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9-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长兴岛检察院在市院党组和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发展大局,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长兴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以公平正义为准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今年,是我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第一年,长兴岛经济区公诉案件全部由我院负责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相比往年,刑事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377人,其中,批捕4353人,不捕92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5136人,其中,提起公诉77104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同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研究制定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办理办法。对于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借助看守所的值班律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今年,受理公安机关启动的认罪认罚案件1717人,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案件610人。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注重规范化、持续化推进,依法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量和效果。联合区政法办、教育办、妇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在长兴岛初级中学开展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办理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案件11人,有力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稳中求进。今年,我院着力加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坚持“稳定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的指导原则,积极探索并推进公开审查方式。积极抓好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稳定了嫌疑人家属的情绪,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果。 

          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动态排查,确保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始终在掌控之内,坚持随时接访,随时排查,随时化解,随时稳控的方法,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的因素和隐患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化解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大力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制度。对涉检信访重点人员张家珍等九人进行跟踪走访,多次到其家中进行家访,采取办案、稳控、化解三位一体的方式,圆满完成了息访的最终目标。办理市院交办的庄河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公诉案件34人,办案人员多次到庄河和市院沟通了解情况,经过检委会深入细致地研究,对其中3人相对不起诉,1人存疑不起诉。2018年度,我院共接待来访群众30人次,转办来访信件3件,上述来信、来访均得到妥善办理,无一涉检进京赴省信访案件的发生,较之2017年度,信访总量同比下降70% 

          二、以目标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一方面,探索服务企业新机制。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施意见和“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长兴岛院主动对接企业,对石化企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制定了长兴岛检察院服务企业八条措施、服务石化企业健康发展九条措施,建立了服务石化企业优先机制。另一方面,实行专人办理涉企案件,对涉及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线索优先办理,针对侵害石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共办理涉企案件13件,批捕犯罪嫌疑人3人。针对有些单位在恒力石化二期工地堆放工业垃圾的情况,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对上述区域内涉嫌环境污染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已整改完毕。 

          (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5人,全部依法批准逮捕;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7人,追诉涉恶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113人;排查发现涉嫌涉恶线索4件,保护伞线索1件,已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立案监督涉恶案件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件。建立了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机制,凡是涉黑涉恶的案件均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加强了内外协调配合,主持协调召开“公检法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会2次。加强系统内检务协作,与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和长海县院建立跨区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务协作机制。 

          (三)以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重点,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我院积极主动探索法律监督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立案监督案件1件,追诉犯罪嫌疑人6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年初,由院领导带队到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做法,向区党工委汇报了公益诉讼及其法律程序,提出了我院的具体意见,建立了重大疑难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汇报机制,争取领导支持。建立了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召开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着重在环保和城市环境卫生领域集中进行了排查,共摸排案件线索14件,召开涉案行政机关参加的案情集中通报会1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全部整改完毕。 

          (四)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一是按照认罪认罚工作办法,明确案件办结时间和庭审前与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具结书的意见。二是积极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实行谁批捕谁起诉的办案模式,提升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三是新型检察权的落实全部到位,相关职权已按要求下放。除2名院领导外,其余7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备在业务部门,所有案件均由员额检察官负责办理。四是员额内领导干部按照比例办理各类案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3件,副检察长办理案件4件。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我院始终把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做为首要任务。以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突出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以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为着眼点,大力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每月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市院纪检组副组长以“从严从紧”话纪律为主题为我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利用七一、八一等节日,组织全院干警到抚顺雷锋纪念馆、旅顺海军基地、塔山雷达站等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选派干警先后赴省院、市院等地学习,邀请市中级法院刑事庭庭长到我院讲授庭审实质化、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业务知识,以轮训的形式派干警在瓦房店院办理长兴岛地区的公诉案件,提高干警业务能力。 

          四、以服务保障为宗旨,不断加强基础建设 

          提升案件管理作用。案管中心有效地发挥了管理和监督职能,实现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等工作目标。一是案管统一受案158213人,办理涉案物品入库392件,出库376件,涉案款入库2870元,出库2860元。二是规范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7人次,以辽宁省检察机关异地阅卷系统为载体,对异地阅卷进行了学习培训,为律师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三是规范了电子卷宗制作,确保扫描、制作、上传、导出等工作的正常运行,共制作电子卷宗103272卷,制作率达到100%。四是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有效促进司法办案质效的提升,全年组织开展案件评查5次,其中,专项评查2次,常规评查2次,重点评查1次,共评查案件52件。五是召开检委会18次,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2件,讨论事项、学习11次。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实体审查,提出独立的法律咨询意见,意见均被检委会和检察长采纳,较好地发挥了检委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六是建立执法档案20份,实行一人一档,每人一个档案盒,主要记录了司法办案人员的基本情况、司法办案情况、综合业务工作情况和遵守办案纪律等情况,为检察官绩效考核等级评定提供了依据。 

          提高检察信息舆论传播力。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一是编发《简报》8期,《情况反映》9期,被市院采用2篇,组织撰写调研文章和理论文章14篇,被省院采用1篇;二是在人民微博、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发文1642条,粉丝达到14万余人;在今日头条、一点号、企鹅号三大客户端发文627条,在微信公众号发文101229条,官方网站发文119篇。三是编发《长兴岛检察》第一期杂志,撰写的检察好故事《我心中的“磊神”》被辽检情怀杂志采用。 

          加强综合保障工作。一是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并细化对警车和其它车辆的管理,对公务用车全部实行定位管理,做到统筹协调,规范使用;二是文书收发机密文件做到安全、及时、准确,印章管理严格规范,文件收发传阅、归档管理有条不紊,全年共收发文件700余份;三是进一步完善图书室建设,新购买了各种法律书籍和文学书籍,增大藏书量,丰富了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四是按照高检院的统一要求,装修改造检委会办公室,及时投入使用,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展开;五是积极配合业务部们,通过科技技术手段辅助公益诉讼取证工作,留存“电子证据”,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全院各项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有的工作开展的比较全面、深入,但有的工作尚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需进一步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检察机关地区差额补贴被停发后,干警在思想上有所波动,还需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检察工作如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宽,措施不多,衔接不紧密,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不准确,效果不明显。四是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员额检察官多年不办理公诉案件,业务能力有所下降,对案件的把握能力和对犯罪的指控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六、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院将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一是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公益诉讼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改革,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对内设机构整合工作,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三是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刑事执行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重点进行监督。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院对大连检察系统巡视反馈意见,对照问题持续整改。以强化“四个意识”为着眼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营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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