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资源作为党史教育的生动教材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7月,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在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中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和治理效能。

2021年7月,在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排查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线索中,长兴岛检察院发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原上腊房村西侧有一墓穴,经走访群众得知,该墓穴可能为厉焕甲烈士墓的衣冠冢。长兴岛检察院遂立即和区社管局展开联合调查,全面核查烈士身份信息,寻找烈士遗属等工作,维护散葬烈士合法权益,切实扞卫英烈的荣誉和尊严。经工作查实,该烈士名为厉焕甲,男,1943年2月4日出生,1963年3月入伍,1972年在工作中牺牲,2014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烈士证明书“厉焕甲同志,在革命斗争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2021年9月,经厉焕甲烈士遗属及子女辨认、证实,该烈士墓不是烈士的衣冠冢而是烈士遗骸埋葬墓。长兴岛检察院和区社管局遂对该墓地进行进一步核实,最终确定厉焕甲烈士尸骸的最终埋葬地就系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原上腊房村西侧,至此,厉焕甲烈士的墓地核实工作结束。

2021年12月20日,长兴岛检察院和区社管局联合召开关于厉焕甲烈士墓整改工作推进会,共同商讨研究整改方案,由区社管局向检察机关移交相关烈士资料,成立厉焕甲烈士墓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厉焕甲烈士墓资料收集、环境整治、墓地建设、设施配套等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长兴岛检察院将以贯彻执行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协作配合,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推进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切实加大英雄烈士保护力度,推动英烈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