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黑龙江来连务工人员和两名本地劳动者于2019年在某船舶修造公司进行船舶修理工作,而该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工资,八名务工人员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该公司的股东黄某某担任单位仲裁代理人,向八位劳动者出具欠条,并承诺定期将所欠工资全部付清,双方达成和解,劳动者于是撤诉。但用人单位实际并没有按照仲裁约定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到长兴岛检察院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民事部门的检察官通过案件审查,认为黄某某作为该公司的股东,以单位代理人身份参与劳动仲裁,其在仲裁期间向申请人出具的欠条,视为对劳动者在其公司工作及所欠工资的认可,后果应由其所代理的公司承担,某船舶修造公司应按照该欠条约定支付八名劳动者工资。因此,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与该案件的代理人一起到区法院递交材料。

务工人员及代理人当场表示,没想到检察机关这么快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在农历春节前就能支持起诉,这让我们务工人员看到了希望,在这个寒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温暖。
此时此刻,检察工作的意义便在于支持他们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平正义不止是一句口号,更应该让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深深的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