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学们明辨是非,告诉小金老师表述的内容“YES OR NO”!“诚实守信?”“YES YES”,“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YES YES”,“旷课”“NO NO NO NO”,“打架斗殴”“NO NO NO NO”……随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实验学校二年级学生自信而坚定的回答,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暨开学季普法系列活动拉开帷幕。本次活动的目的是让道德与法治思想处于萌芽状态的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道德观,认识并抵制不良行为,学好法律第一课。

活动中,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金妍妍同志结合整个西方世界里家喻户晓的法律化身——正义女神的雕像、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獬豸告诉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法治观,辩是非曲直,识善恶忠奸,在生活、学习中以高尚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努力追求公平、正义。

结合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通过调动全员积极参与竞答的形式,使学生们了解了法律是什么,生活中处处存在的法律,纪律与法律的区别,法律的“样子”以及小朋友们需要初步掌握的法律。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天生的“坏人”,培养孩子法治观念的基础,是要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一个具有良好道德的孩子是不会轻易去触碰违法的行为的。本着这个理念,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人员将在一定时期内以道德教育为主,法治教育为辅对辖区内小学1-3年级学生进行引导式、开发式法治教育。

“法治”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将积极引领未成年人从小立志向、树理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扞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