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受理向市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市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对市检察院管辖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审查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办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阻碍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市检察院办案违法的控告申诉案件,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本部门调研及综合材料等工作。
负责人:于咏梅。
副职:邵禹。
人员:熊彪、宋成长、张洪斌、刘伟东、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