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全市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对基层检察院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本部门调研及综合材料等工作。
负责人:闫玲。
副职:宋文东、曹作进。
人员:刘国力、赵树田、岳林福、张茜、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