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基层人民检察院、派出检察院人员招录管理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管理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派出院检察长及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之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管理和考核派出院除检察长之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提请市人大任免派出院相关人员法律职务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级晋升工作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本部门调研及综合材料等工作。
负责人:郑丽娜。
副职:刘同义。
人员:袁华、张帆、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