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发展规划,负责市检察院机关本级财务管理和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基层检察院、派出检察院预算执行进行指导,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服装、警用车辆牌照、武器弹药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检察院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调研及综合材料等工作。
负责人:韩晓东。
副职:杨景民。
人员:江长松、赵卫国、王郁薇、赵莹、王馨博、张广西、毕承东、张明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