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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八项措施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时间:2020-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6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365体育比分_beat365中国_beat365网页登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我市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复工复产刑事犯罪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规定,严厉打击传播病毒、暴力阻扰企业复工复产、诈骗财物、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阻碍交通、“套路贷”等妨害疫情防控、破坏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犯罪行为。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抽调办案骨干,加快办案节奏,快捕快诉。

          二、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的界限。针对企业或企业家在生产自救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审慎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保护好企业家生产信心与积极性,支持企业正常发展。把加强产权保护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要求落到实处,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稳定社会预期,促进经济发展。

          三、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对于涉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刑事案件,以有利生产、有利防控为原则,结合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意性和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坚持能不捕坚决不捕,能不诉坚决不诉,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一律从宽。对于涉及生产、销售防疫物资及民生保障相关产品的企业人员涉嫌犯罪的,谨慎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对确有羁押必要的,可在复工复产、对外联系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加强对涉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加大对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及生产、销售防疫物资及民生保障相关企业财产、账户的行为,坚决监督纠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案件审判程序违法或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确有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

          五、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对涉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在依法及时办案的同时,充分利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矛盾,稳妥处理因疫情隔离、治疗、交通管制等引发的合同争议、劳资纠纷等问题,减少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保健品市场乱象、哄抬物价、制售假药劣药等问题,及时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利用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用实际行动守护老百姓的生命健康。

          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权利救济等,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确保企业、律师、群众有关法律诉求及时受理、有效办理、及时回复。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加强宣传,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相关的法律知识,适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典型案例,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法律问题和诉求,组建抗疫法律服务队,主动走进社区、企业、群众中提供优质高效法律咨询服务。

          七、延伸检察建议效能

          坚持案件办理和参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在疫情防控、复产复工中生产、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规范经营。对于因风险意识不足、陷入“套路贷”“虚假诉讼”“非法集资”等陷阱的企业,结合办案情况,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指出风险点和制度缺陷,推动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做好风险评估,提升防范风险能力。

          八、加大司法救助帮扶力度

          拓宽司法救助申请渠道,构建“申请人主动申请+检察机关主动救助”模式。对于抗疫及复工复产期间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认为基本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甄别,介绍有关政策,告知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及时按程序审查办理。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探索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加强与民政、财政、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机关和单位联系沟通,打通多元合作渠道,多元帮扶,长期帮扶,尽快帮助救助申请人脱离困境,达到司法救助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