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办理上诉、抗诉案件,办理复议复核案件,办理基层检察院提出的疑难请示案件及对下业务指导,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刑事检察工作调研、考评和综合材料的汇总工作,办理市检察院管辖的本部门承担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本部门调研及综合材料等工作。
负责人:姜滨。
副职:孔明爽、张腾蛟。
人员:宋佳、吴卓、林琳、王婷婷、刘爽、耿文臣、梁俊、李超然、刘艳霞、门月峰、胡礼平、姜小玉。